国务院国资委3日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要深刻认识国家推进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重要意义,把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投入力度,发挥中央企业的骨干和带头作用。通知还强调,要切实保证保障性住房的质量。
通知要求,有关中央企业要及时收集掌握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规划、进度安排、项目资料和政策支持等信息,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有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保障性住房资金增速显著,而由此派生的疑问却是:这种增速能否持续?能持续多久?由于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大规模保障房建设的第一年,在欠账的压力以及中央的强力督促下,保障房建设可能呈现良好的开局,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障房建设所面临的进度和资金两个挑战随之缓解。由于保障房在盈利上的天然难题,使得商业化的建设模式注定绕不过资金的困扰。不过好在国家已要求央企“入席”保障房建设,只要他们能够“履新责任”,保障房建设想必充满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