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计划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年中已至,保障房建设面临中考。6月14日下午,凤凰网房产邀请业内专家,举办「保障房中考能得多少分」的主题沙龙,探讨当前保障房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以下是北京大学地产基金研究中心副主任杜猛的观点。
杜猛:实际制度没有十全十美的,咱们谈的是两个层面,一个是保障房的机制或者是叫体制,任何一个机制都不是绝对完善的,或者是十全十美的,第一个层面上咱们谈这个机制当中,你保障房涵盖的概念很大,它设计的范围也很大,它不是孤立的问题,包括它各种社会资源的配制不是孤立的问题。包括我们过去讲的保障房的组成部分是经济适用房,早应该停止了的,经济适用房是给那些能买得起房子的人,缺一点钱的人帮助了他们,他们没有帮助了最低的收入阶层,这个制度设计水平都很低。保障房是保障残废孤寡老人和压根买不起房子等等,保障这些人,要分层面的去解决,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帮助那些能买得起商品房的人,这个设计是错误的,他们还可以把这个土地增值的红利可以出售,这个更是不可以的。在这个制度设计上面,全国上下举国都关注,这个公租房和廉租房首先你在任何情况下要收归政府所有,不能让买的人收益,你怎么能说他是保障房呢?实际上归根结底是你要拿房本的,最后变成了你个人的,你是商品房的一部分,只不过叫做优惠商品房,如果是像经济适用房那种普惠制,我认为我们五个都应该去申请这个经济适用房,所以像这种机制就是保障性用房机制的一部分,我们有效的资源应该合理的配制,在机制设计方面应该更注重。
第二个层面,任何制度它的灵魂是什么,主要是分配,包括像是我们共产主义社会资源分配,我们本来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因是各尽所能按老分配,在我们这儿体现的是各尽所能按权分配,谁权利大谁分配多。我认为这位先生说的非常重要,第一层面我们说了之后,如果细化核心的主要在分配上,这个保障房核心组成部分是什么?公租房以及廉租房,或者是廉租房。这种房子产权归国家所有,或者是归政府所有,最终是让你使用,那么让谁使用,分配给谁?谁分享了政府的这种红利,而不是前提社会成成本,由谁来享受这个红利,如果是让少数那些弱势群体大家都能接受,如果像经济适用房那样,我开着大奔,宝马去领经济适用房,我认为是所谓的扶持,这种建筑形态作为所谓的经济适用房我认为不建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