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国11条”出台,再一次在2010年触碰了大家的神经,引起了大家的普遍关注。新政体现出了今年中央对房地产市场的税费、土地和金融政策的态度,似乎条理更加清晰、结构更加全面,改变了曾经“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思路,想从根本上彻底遏制房价的上涨。然而,别指望“国11条”能够将高位运行的房价彻底打压下来,理由如下:
一、购房是中国最佳储蓄方式二套房贷形同虚设
2007年的时候,国家就提出要在购买第二套房的时候首付提高到至少40%,利率不享受打折优惠。然而,该政策在执行之初就遇到很多问题,比如:如何界定二套房、不同地区内的银行是否联网、利用亲属名字购买是否属于范围之内等等,而到2008年下半年遇到了金融危机之后,地方政府和银行更是普遍减弱了执行该政策的力度。关键是,目前中国的楼市是投资的最佳渠道地位没有发生改变,把自己买了房比任何一种投资和投机行为都要把稳的多,简直就是最佳的储蓄方式,当房价的上涨成为一种常态,用二套房贷来抑制投资就是形同虚设。
二、房地产是地方政府最大财政收入“地王”仍再现
如果说让房价下降的话,地方政府应该是很纠结。因为房地产市场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在金融风暴来袭的这两年,房地产市场更是显出了带头大哥的风范。不仅不需要政府扶持,还为财政做出了其他行业无法比拟的贡献。而“地王”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该地方的投资远景是上升趋势的,对于提高城市形象而言还能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可以说,若没有地方政府的默许,“地王”也是不会出现的。
三、保障性住房是鸡肋供应量无法对楼市形成威胁
新政第一条就是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供给,增加供给、调整供应结构应该是一直以来国家宏观调控的主基调,通过“7090”政策的调控,普通商品房的供给量大有改善,尤其是小户型的供给量增加明显。然而,保障性住房在房地产市场结构中一直处于尴尬境地。尽管国家一直监督调控,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丑闻也一直未断。不难理解,保障性住房是需要地方政府补贴,开发商来建造,中低收入者购买或租住的福利房。中国提出建保障性住房的时间是非常早的,但由于利润空间小,甚至需要倒贴财政的情况下,房源少、门槛高城了保障性住房的特点,就如同鸡肋一样不被人们所重视。若想通过增加保障性住房来解决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就应先增加其供应量,并降低其购买门槛。但从目前来看,供应量依旧是保障性住房的软肋,很难对商品房市场形成威胁。
当然,“国11条”提出的增加土地供给量、抑制投机行为、防止国外的热钱流入等等政策,都是为了防止楼市泡沫的继续扩大,长期来看是非常有效的调控手段。所以,新政的出台主要是为了更好的去维护中国楼市的健康发展,并未对打压房价伸出真正的重拳。并且,新政在很大程度上留给了地方政府空间,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央的政策到了地方或多或少都会变些味。就像杭州出台的29条新政,尽管面对中央稳定房价的渴望和广大百姓希望房价下降的呼声,但其托市态度依旧明显,或许这就是中国楼市的杯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