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提高行政服务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同时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北京市建委628号文《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自10月15日起,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即全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工作即将强制性、全面实施!
名词解释: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问题1:消费者进行存量房买卖必须网上签约吗?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
是的。
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出台的京建交[2008]628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10月15日起,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也就是说,不管是自行成交还是通过经纪公司成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问题2:通过经纪机构进行存量房买卖,如果不采取网上签约,有何后果?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
后果:
根据北京市建委出台京建交[2008]577号文件《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
1)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存量房买卖的,不进行网上签约,诱使交易双方自行签约并收取代理费的,建委将限制其经纪机构网上签约并向社会公示,扣掉2分;
2)对于机构年度违规积分达到6分,将暂停其新设分支机构备案3个月,暂停其存量房网上签约、租赁的居间和代理备案等业务至少3个月,同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示1年。如果年度积分达到12分,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整改的,暂缓机构续期备案和其新设分支机构的初始备案半年;暂停其存量房网上签约、租赁的居间和代理备案等业务至少半年;同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曝光2年。
问题3:网上签约流程较以前有何变化?消费者提供资料有何变化?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
1)消费者提供资料跟以前没有变化。
2)网上签约流程跟以前基本相同,唯一变化是在经纪合同上传后打印资料跟以前有所变化,全面网签后需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转移登记申请书》和《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交给买卖双方。但若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转移登记手续的,则不需向当事人提供《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之后,在办理纳税和转移登记时仅需携带《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等相关材料即可,不再需要携带纸质买卖合同。
问题4:全部采取网上签约对消费者有何好处?
回答:
好处一:各区过户时间均提速至10个工作日内(海淀1个工作日,东城3个工作日保持不变)
网上签约可以使合同信息与权属信息及地税部门纳税信息实施共享机制,减少当事人重复填写信息、重复提供材料和管理部门的重复审核!权属工作受理时可直接调用网上签约信息,存量房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的办理,自受理之日起10工作日内完成!
好处二:简化转移登记携带资料
自10月15日起,买卖双方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仅需携带《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原件,买卖双方自行办理的,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可,不再需要携带纸质买卖合同。
好处三:便于消费者信息注销
对于有网上信息需要注销需求的消费者来说,以前是统一到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办理,而从10月15日全面网签后,则只需到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办理注销手续即可。但若是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负责的,则需到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去办理注销手续。
好处四:可随时查询转移登记办理进度
采取网上签约手续之后,买卖双方可凭网签时设置的密码,可在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信息网(www.breaa.cn)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对网上签约信息进行核实,并可查询转移登记办理进度。
好处五:规范市场,防止一房两卖
为了防止一房两卖,存量房网上签约合同信息表中房屋和当事人的信息应与申请权属登记的信息一致,这样就保证同一套房屋在网上签约系统中只能有一条有效的签约记录。
问题5:该政策何时执行?目前已签订的纸质合同的买卖交易如何操作?
回答:
自10月15日起开始执行。
但对于10月15日之前已签订纸质合同的买卖交易,可以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当事人可持已签订纸质合同文本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自2009年1月1日起则不予办理。
附件一:存量房自行成交网上签约及办理转移登记流程
附件二:存量房经纪成交网上签约及办理转移登记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