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全面展开的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始于去年11月开始土地市场调控则。2009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印发《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的通知。这一土地新政,对商品住宅用地的宗地出让面积上限给出了明确的限制规定:大城市20万平方米(约300亩),中等城市14万平方米,小城市(镇)7万平方米。
“两会”期间,作为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先行者、重点内容之一的土地市场调控依然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也是最积极行动者。
继“国四条”、“国十一条”、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2009年12月17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等调控政策之后,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发布落款为3月8日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包含19条内容,可称得上近年来最严厉、最全面、最细化、最具可操作性的调控政策,有评论称“刀刀见血”。这一招招严厉的土地调控新政,明确规定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囤地开发商将被“冻结”,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新政策,主要旨在落实“国十一条”精神,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增加保障性为重点的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对土地出让的各个环节制定了更加严格和细致的要求,掀起又一场土地调控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