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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地产的风险及解决之道 2009-9-21 9:41:31

“旅游地产”是:具备旅游特性的房地产投资开发!旅游地产有狭义的、核心的旅游地产和广义的旅游地产之分,即:狭义的、核心的旅游地产是:旅游景区内或周边的商品房地产开发。就是房地产开发后,因为旅游人口增加、旅游人口的消费,以达到出租、出售目的房地产开发。这是真正的旅游地产。例如:沿街商店、饭店、咖啡屋、酒吧、酒店、产权酒店、度假村、客栈等。
广义的旅游地产:是依托旅游资源,进行房地产投资开发。它们包括:别墅、度假住宅、养生养老住宅。当购房者购买后,该建筑及社区不属于旅游范畴,只是小众”—业主本人及亲朋好友到此休闲,该建筑项目毕竟不对外开放,不再继续参与旅游

从国外各种旅游地产,如巴厘岛等成功案例表明,旅游地产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但正是由于它是新兴产业,在运用开发上往往存在很多的风险。

首先,由于我国政策的不完善,旅游地产发展受制约。在中国旅游地产尚属新兴事物,投资者对这种投资方式了解甚微,相应的金融、法律体系也不健全。导致旅游地产发展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也出现一些盲目发展,旅游地产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很大,即借发展旅游之名,运作房地产开发,以突破“限”字当头的房地产政令。另一方面,我国的旅游房地产经营开发方式普遍过于传统和呆板,除了项目单纯照搬没有创新外,在经营操作上也普遍采用单一的旅游风景式,不能形成自有稳定的消费群体,难以形成一个整体的营销网络。

其次,开发商借旅游地产之名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可供开发的旅游地产空间有限,或者说不适应发展旅游地产。风景资源良好,土地资源充沛,往往是旅游地产项目的首选地,而这些地区也往往是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地方。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会给出各种优惠条件,甚至违规操作,某些开发商故意模糊概念,模糊概念,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再次,旅游地产对突发事件抵抗力弱。我国的旅游地产过热的投资聚集,势必会产生供大于求的恶性供需关系。

最后,消费者容易出现盲目投资的现象。消费者普遍对其不太了解,加上中国人超前消费的意识并不强,一下子拿出多年的积蓄去购买未来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度假用房却最终没有房子的产权,这对于大多数中国老百姓来说仿佛有点太超前了。

解决之道:

首先,从政府角度,应该提升整体的规划。旅游地产的开发要有国际视野,并且要结合我国本土优秀传统文化,要从理念和意识上提升。政府加强对古资源和人文保护,对其今后发展作出合理可行的战略布局。政府在旅游地产开发节奏控制好,保持土地的增值。政府绝不能随意贱卖珍贵资源,应该有准备、有计划分步来做。

其次,从开发商角度,改变经营模式,适应市场需求。如果说住宅房地产是管家型的经营模式,那么旅游地产就应该是经理人式的。住宅可以通过优美的环境品质,完善的设备体系,殷勤的物业管理来打动消费者,而旅游地产在此基础上,更重要的是让消费者看到长期的投资回报前景,吸引他们进行投资,这就要求建立好的完备的再营销网络。

再者,政府可以考虑和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合作,开发本土地产文化,保护其资源;地产商可以在旅游资源保护的基础上实现土地的增值和旅游地产开发的拓展,既以新建商品房为利润增值点,又在建筑和旅游资源的同时开拓经营型物业的长期收益。而新建商品房市场和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发展之间又能保持相辅相成,旅游带动商品房的增值,相得益彰,互相促进。

最后,投资者应特别注意房产项目土地的合法性及销售行为的合法性。购房人一定要与开发商签署合法且详尽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此外,各地对外地人购房资格、权属登记手续等方面的规定不尽相同,购房人尤其要注意这方面的规定,尽可能全面了解房地产所在地的各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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