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鼓励投资型购房消费
——论商品房市场的复兴之路
随着住房二元供给时代的来临,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已经划入政府门下,楼市的“楚河汉界”已基本厘清,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责任归属已非常明确,在此前提下,进一步解放商品房市场成为楼市复兴的关键要素。笔者认为,即日前政府有条件地放开第二套房消费政策后,投资型市场也应在明年上半年逐步放开,允许有条件的居民拥有多套住房进行投资消费(恶性抄房团除外),这对楼市的整体复兴意义重大。
通过调研分析:目前,购买商品房的人群大致可分为三大形态:
一是改善型消费。这一消费群体一般都是从中、低收入阶层“化茧成蝶”,升格到改善型序列,因此,对二套房政策充满期待,消费的楼盘多是中档项目,面积以三居室为主,主力户型在100—140平方米之间,核心价值诉求为空间充裕,功能齐全,但因对房价和面积较为敏感,消费能力依旧有限,因此,不购成商品房的消费主体;
二是尊贵型需求。这部分客群多以老板型客户居多,追求惟我独尊,自成一统,隐逸、尊贵、舒适、休闲的独立空间,多以高端住房消费为主,别墅置业者居多,但由于其属于社会塔尖阶层,不购成商品房的消费主力。
三是投资型消费。这部分客群家庭总资产平均在500万元左右,属于城市新兴的中产阶层。该阶层具有一定的投资购买实力,虽不具备老板式的战略投资能力,但对投资有价值,区域发展前景较好的楼盘兴趣浓厚,一般家庭拥有三到四套住房,并期待将这些房产进行长线投资或作为遗产传承后人,从消费能力和价值取向来分析,这部分人群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商品房消费,特别是投资型消费的主力军。
当然,为避免投资型客户恶性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政府在鼓励投资型消费的同时,可对其出售商品房期限和付款比例加以一定限制,比如,可考虑如下办法:
第一:鼓励商品房长线投资者。购买第三套、四套住宅出售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否则,将全额征收营业税(不低于总房款的20%);
第二:以家庭为单位,投资型客群购买家庭投资住房不得多于四套。
第三:第三套、四套房产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少于总房款的六成等。
总之,适度,有条件的放开投资型市场,对商品房短期内复兴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