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房改”又热闹了!近日二次房改的“倡导者”李明宣称,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和迟夙生分别领衔30余位人大代表提出的深化二次房改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的议案,已经列入本次人大会议正式议案。不知此传言是真是假?为什么又提“二次房改”? 既然提出“二次房改”,大家就有必要首先搞清楚“第一次房改”到底是怎么回事。
1998年正式开始的被所谓专家称的“第一次房改”,就是以保障性住宅为核心,明确了货币化房改方向。稍有点常识和记性的人都知道,住房一直就是准公共产品。一个好的住房制度,必须同时满足低收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家庭即全体国民的住房需求。1998年的住房制度改革制度,即建立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具体来说,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或由政府提供廉租房;中低收入家庭实行经济适用房;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房。这一格局自98年开始一直维持到现在。何必又要搞一个“二次房改”?所谓“二次”又有和新意呢?
原来,所谓的“二次房改”,核心就是“三种住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三支队伍参与”(三三制):